Pandemic Politics & Law專區引言
Pandemic Politics & Law是科技部補助「新冠肺炎防治的法治反思與公共治理」研究計畫的簡稱。本計畫是以COVID-19新冠肺炎防治為標的,進行法治反思,並探討其與公共治理關係,主要目標有:一、建構加速醫療與防疫各項措施的法律建置;二、建立醫療與防疫的適法組織與正當程序;三、反思醫療與防疫可能遭遇的法律障礙;四、防止醫療與防疫可能造成的人權侵犯。
Pandemic Politics & Law是科技部補助「新冠肺炎防治的法治反思與公共治理」研究計畫的簡稱。本計畫是以COVID-19新冠肺炎防治為標的,進行法治反思,並探討其與公共治理關係,主要目標有:一、建構加速醫療與防疫各項措施的法律建置;二、建立醫療與防疫的適法組織與正當程序;三、反思醫療與防疫可能遭遇的法律障礙;四、防止醫療與防疫可能造成的人權侵犯。
在COVID-19這種公共衛生緊急狀態下,政府的公權力介入非常強烈,也因此很多國家和學者開始會擔憂公權力的介入將演變成一種行政上的越權,甚至侵蝕到個人權利。相對的,行政越權的反面,也有所謂的「行政不足」,也就是當國家的行政部門在法律面或是行政面上有能力去解決重要的公共問題,卻採取消極態度不去解決的情形。
2019年迄今的COVID-19除了傳統手段之外,也納入健保卡註記、電子圍籬等科技防疫措施,而這些傳統的或是新興的防疫規範,其實都有侵害或干預基本人權之虞,更可能產生合憲性問題。
我試圖在過去關於例外狀態的研究基礎上,從例外/緊急狀態的角度對於我們面對Covid-19的防疫模式進行一些初步的省思。主要嘗試回答以下三個問題:(一)面對這次疫情,我們是否進入了實質上的緊急狀態?(二)如果是的話,如何思考憲政民主國家在面臨緊急狀態時的「腹背受敵」?也就是既要對抗病毒,又要避免國家權力過度擴張。(三)如何從憲政與法治原則的角度,對於台灣當前的防疫體制進行分析、批判與重構?
於最近一篇紐約時報的報導中,將台灣評為如平行時空一般的存在,報導中也引用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的說法,認為我國例如入境後須隔離14天等的邊境管制做得比較嚴格,會使一般大眾產生抗疫的成果可以歸功於台灣邊境管制的措施,而在此便想要針對此一議題以數據做為基礎,嘗試釐清嚴格的邊境管制可以達到甚麼樣的效果。
王志嘉(國防醫學院醫學系副教授兼醫學人文教育中心主任)於「COVID-19法律與社會研討會」 主講「COVID-19下的法律、社會與醫療- 對醫療行為、研究與教學的影響與因應」。
政府或國家獨佔的理論依據,簡單來說不外乎是為了租稅目的或提昇社會福祉,這些產業可能具有規模經濟的特性,不適合多家經營,因此政府透過獨佔制度,確保獨佔企業能夠提供足夠的產品,專賣制度就是由此而來。但若說口罩是專賣制度,卻又不盡相同。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截至7/15止,全球染病人數已達1310萬,死亡人數57.3萬。台灣的染病及死亡人數雖然相對較少,但因應措施仍不可或缺。國內為因應疫情而有許多管制措施,以改變民眾行為方式。種種措施與政策的效果,要如何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