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管理強化:違反居家隔離者須佩戴電子手環

◎ 整理翻譯者:洪嘉翎(韓國首爾大學醫療法博士候選人)

南韓國務總理丁世均11日主持召開中央災難安全對策本部(중앙재난안전대책본부)會議時表示,部分居家隔離者擅自離開隔離場所讓國民感到不安,在此情況下,政府在研討讓居家隔離人員佩戴電子腳鐐或手環等方案,並廣泛徵集防疫專家和各界意見。

安心Band。Photo Credit: 韓國保健福祉部

主要的討論有:

  1. 如何強制令違反者佩戴的法源依據不明確?
  2. 對於因擅自離開隔離場所而被告發的違反者人數只佔全體居家隔離者的0.3%可依COVID三法進行刑事處罰,還有必要強制佩戴手環嗎?
  3. 為防止性犯罪再犯2008年公布施行的《電子裝置附著法》(전자장치부착법)是讓性犯罪犯佩戴電子腳鐐之法源依據,且佩戴的程序須遵守:事實調查、聲請保護觀察所附著命令(부착명령)、聲請檢察官附着命令、由法院下達附着命令;而電子手環沒有相關可依循程序,更有可能侵犯人權。

但即使有相關人權上的問題,國務總理丁世均仍然表示,政府慎重考慮後決定針對違反居家隔離規定的人員採取佩戴電子手環(전자손목밴드)的措施,為避免污名化取名為「安心BAND」(안심밴드)。

安心BAND佩戴情況於安全對策本部4/24公開說明,4/27即刻實施。適用於擅自離開隔離場所或不接電話等違反之居家隔離措施之隔離者,在地方自治團體公務員和警察出動至現場確認違反事實後,便會詢問違反者是否同意佩戴安心BAND,因為安心BAND並無法源依據,須得到該違反居家隔離者才得佩戴,若違反居家隔離者拒絕佩戴安心BAND,政府為了實益性,將強制其隔離場所自居家住處變更爲設施隔離,並由本人承擔相應的費用。但不得追溯4/27之前之違法者。

佩戴安心BAND後,若離開隔離場所、與手機相隔一定距離或破壞手環時會立即自動通知負責公務員,且與之同步設定之「自動居家安全保護應用APP」亦於4/27後加強GIS(地理資訊系統)強度,增加動作感知功能、隨機撥打健康狀態確認電話和擴大突擊檢查等,以便更全面掌握居家隔離者之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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