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奕雅(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事件始末
美國總統川普在2020年8月6日頒布第13942號行政命令,禁止所有受美國司法權管轄的任何人或企業,皆不得與擁有TikTok的字節跳動公司(ByteDance Ltd.)及其子公司進行交易。1其後,美國商務部根據川普的行政命令頒布相關規範。2此事件在美國引起軒然大波,字節跳動公司揚言會以司法程序對抗這道行政命令。

由TikTok創作者提出的訴訟
在2020年10月30日,針對TikTok創作者對川普與美國商務部提出的訴訟,賓州聯邦地方法院Wendy Beetlestone法官簽發臨時禁制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阻擋TikTok在2020年11月2日後即無法在美國營運的禁令。3前揭訴訟係由3位在TikTok平台上的創作者所提起,其中原告Douglas Marland在TikTok上擁有270萬的追蹤者,Alec Chambers有180萬的追蹤者,Cosette Rinab則有230萬個追蹤者。這群創作者主張,如果商務部執行川普的禁令,他們將失去與追蹤者互動的機會,也失去他們在TikTok上可以獲得的品牌贊助與收入。
法院裁定批准原告申請的臨時禁制令,到最終判決確定之前,美國商務部都不得禁止TikTok繼續營運。法官指出:政府的行動已經阻礙了資訊的穩健交換(the robust interchange of information),逾越了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允許的範疇。再者,法院認為政府所述,關於TikTok對於美國國家安全構成的威脅僅是假設。從而,法院批准禁制令,要求美國商務部不得停止TikTok在美國的營運。
由TikTok公司提出的訴訟
到了2020年12月7日,針對TikTok公司對川普與其行政團隊提出的訴訟,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Carl Nichols法官也針對商務部的TikTok禁令簽發臨時禁制令,禁止商務部阻擋TikTok在美營運。4在此之前,早在2020年9月27日,法官Carl Nichols就已經先針對美國商務部的命令其中一項:禁止Apple公司與Alphabet公司的Google app stores提供用戶下載TikTok的這部分5簽發臨時禁制令。6TikTok公司主張,政府的行為侵害其第一修正案與第五修正案中正當程序條款(Due Process Clause)與徵收條款(Takings Clause)。
Nichols法官指出:川普與商務部的行為已經逾越其權力範圍,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與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其行為恣意且任性(arbitrary and capricious),亦未提供其他替代方案。從而,裁定允許臨時禁制令,禁止政府關閉TikTok。
未來發展
針對前揭兩個禁制令,美國政府表示將會進行上訴,但仍會服從法院的裁決,暫緩執行TikTok禁令。此外,美國新任總統拜登上台後,其團隊要如何處理TikTok爭議,本案之後將如何發展,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