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影響法律規範與公共治理:第十一次計畫會議紀錄
討論事項:助理工作進度報告、近期事務規劃。
全球經歷三年多的新冠疫情衝擊,重啟國境與經濟復甦成為「後」疫情時代多數人對於社會回復「如常生活」所追求的目標。然而,如過去幾年所見,新冠疫病大流行或延續、又或同時加劇既存的結構性問題,對於現下這些「後」疫情時代回歸常態社會的修復想像,更應被視為同是此一殖民—資本主義體系結構下的環節。對於新冠疫情的省思,關鍵的探問在於疫情所中介的社會關係與日常實踐,而障礙、性與種族正是構成社會化的照護再生產關係的核心。
原告起訴被告美國勞工部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聲稱勞工部長並無法定權力,針對擁有100名員工以上的雇主,強制其配合當局執行COVID-19疫苗之注射命令。
於2021年9月9日,總統命令所有行政機構在新締結契約和續簽契約中包含一項條款,規定承包商和所有分包商須遵守聯邦勞動力安全工作組發布的COVID-19安全指南。該指南更要求承包商確保,在高社區傳播區域工作之已完全接種疫苗的員工在室內配戴口罩,而未接種疫苗的員工無論當地傳播率如何都必須戴口罩並保持社交距離。在總統發布該承包商授權後不久,俄亥俄州、肯塔基州、田納西州和俄亥俄州的兩個警長辦公室對總統和眾多聯邦官員起訴,試圖阻止該授權的執行。
原告Health Freedom Defense Fund、Ana Daza和Sarah Pope於 2021年7月12日,起訴挑戰拜登總統所發布的第13998號行政命令,與後續由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 發布的口罩強制令。
2021年11月,衛生與公共服務部部長宣布,為了獲得聯邦醫療保險和聯邦醫療補助資金,參與機構必須確保其員工,除非因醫療或宗教原因獲得豁免下,皆需接種COVID19疫苗(下稱系爭規則)。臨時規則公佈後不久,路易斯安那州與密蘇里州兩個州分別提起訴訟挑戰系爭規則。
2021年4月8日,原告佛羅里達州在CDC宣布郵輪產業不會於夏季全面復航後,旋即向聯邦地院佛州中區分院提出臨時禁制令並獲准,暫停有條件航行令之效力。
阿拉巴馬州不動產經紀人協會與其他原告,針對被告轄下CDC之驅離禁令,向哥倫比亞聯邦地院提起救濟。該院認為CDC驅離禁令缺乏授權依據,故撤銷之。惟,該院同意被告之聲請,故暫時停止撤銷效力。聯邦最高法院撤銷聯邦地院之暫時停止決定。
原告Ritesh Tandon於加州聯邦地院起訴Gavin Newsom,即加州州長,並上訴第九巡迴法院。巡迴法院認為加州的居家群聚禁令未侵害宗教自由。原告不服,復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